诸多头人们加在一起豢养着三十余万的青壮,在广袤无垠的大山之上开垦梯田,种田、种茶、种药。
还挖野生的珍贵草药,砍伐巨木,总之‘靠山吃山’不亦乐乎。
而这几十万的奴隶,好年景生的多了,得卖出去一些。
坏年纪死的多了,就得买进来一些。
所以跟‘慈人会’生意来往了许多年,也算是旧识。
可刘山真怎么都没想到‘慈人会’,竟然就是自己阿公的救命恩人。
现在又要来‘救’自己。
“人族跟地魔百族百万年来互为天敌,彼此不共戴天。
但万事和光同尘。
种族的血海深仇落在某个邦国、宗门、家族、帮会或者个人的身上,却不妨碍相互取利。
这‘慈人会’就跟地魔百族中的‘无磷地龙’有着勾连。”
原来这无磷龙乃是卵生。
自然孵化的话,万枚卵蛋里也就是能生出一、两个有智慧的,方能叫‘无磷地龙’。
剩下那些没有理智只能凭着本能狩猎、进食、听命从事者,则叫做‘无磷巨虫’。
可要是把卵埋进人类超凡者的血肉之中。
孵化之时,无磷卵皮便会生出一种腐毒,把宿主周身的血肉化为浓汁。
只有脑浆无法消融。
等到卵蛋破开,新生的无磷龙会吸允浓汁为食。
迅速长大后吞掉宿主的大脑,生出一颗外貌与宿主酷似的头颅。
便自然而然的有了智慧。
再吃够足够分量的血食,蛰伏在土中一十三天不死,就变成了‘无磷地龙’。
最初钻地而行,日行百里。
续而千里。
再然后更可以在地上‘破空’挪移。
放牧百条、千条甚至万条的无磷巨虫。
即便在整个‘地魔百族’也不算普通了。
“其实没有人类‘超凡’作为宿主的话,用普通人也可以。
但需要选择青壮,且一、两百个埋下卵蛋者不见得能孵化出一条有头的幼虫。
不过那些不成功的宿主,会自动自发的把自己埋葬在成功孵化的幼虫四周,任其啃食,也不算浪费。
此举是为‘地煞人劫’。”
“大地窟底下的生物这么‘克系’的吗,怎么感觉还是老老实实的呆在‘人间’。
当个岛国帝王逍遥一生更适合我呢。”
张贵闻言暂时忘记了自己刚刚以脑中神丛,把两条无磷幼虫凄惨吞噬的现实,心中默默想到。
之后就听人头虫身的刘山真又说道:
“而我想活命的法子又不相同。
必须先杀千人埋于土中。
然后在颅骨上开一个米粒大小的小孔,把一颗无磷卵蛋塞进去。
这样卵蛋孵化时,表皮生出来的毒素被脑浆免疫,生出来的虫子极小,只能慢慢啃食我的大脑活命。
我的意志就能一点一点的移转到它的身上…”
“你遭这样的罪,就只为了活着,死了不好吗?”
张贵实在听得毛骨悚然,脱口而出的嘟囔了一句。
(本章完)